有限公司變更名稱的作業流程為何?
一、公司變更名稱應由代表公司之負責人填具「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表」,向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名稱預查科(南投辦公室: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4號)申請查核(以郵寄或臨櫃等方式申請者,預查審查費新臺幣300元,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者,線上繳交預查審查費新臺幣150元),經核符合規定准予保留後,再備妥申請書件,向所屬申登機關變理公司名稱變更登記事項(規費新臺幣1,000元)。 二、有限公司更名變更登記所需表單:1、申請書。2、其他機關核准函影本。3、股東同意書。4、章程及修正條文對照表。5、變更登記表2份。 三、其他應注意事項: ※公司業務,依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所定之命令,規定其業務須經政府許可,而許可法令規定其名稱變更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於領得許可文件後,方得申請公司登記(營業項目代碼尾碼為"1"者,屬特許業務)。 ※請於申請書件填列預查編號 ※如有涉及外國文件者,應另檢附中譯本。 ※應備文件、書表為影本者,必要時主管機關得要求檢附正本,以供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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