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立登記應如何辦理?
一、1、自行繕打「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表」向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南投辦公區辦理預查案件申請,應繳交審查費300元。2、所營事業如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需先取得許可文件後,方得申請公司登記。3、如為外人投資應附經濟部投資審議司投資核准函、資金審定函,無則免送。4、設立資金送存銀行並依「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登記資本額辦法」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併附委託書、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其附件。5、備妥「應備文件」及股東資格及身分證明文件向管轄申登機關辦理。 二、申請人可以利用臺北市商業處網站(網址:http://www.tcooc.taipei.gov.tw)「申辦案件服務」項目中的「申請須知」、「填寫範例」及「表格下載」功能,查詢申請事項之規定、書表填寫方式及下載空白申請書表備用。亦可於上班時間:上午8:30至下午5:30(中午不休息)利用臺北市商業處為民服務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48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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