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外投資公司減少資本非屬投資計劃變更之變更,自無「華僑及外國人投資事業辦理公司登記及認許補充辦法」第5條之適用,僑外投資事業於辦理事項登記時,得免附該會之核准公文。(經88.4.30商8820867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