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發放董監酬勞係屬章程規範範疇,並僅得以現金為之。公司如擬發放董監事酬勞,自應於章程中明文規定董監事酬勞發放金額之定額(固定數額○○元)或比率(限以上限為之,例如:不高於百分之二)。倘章程未明定董監事酬勞發放金額之定額或比率,即認定為公司不發放董監事酬勞,尚不得以股東會決議之方式代替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