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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名稱的作業流程為何?

◎公司變更名稱應由代表公司之負責人填具「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表」,向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南投辦公區申請預查(公司與有限合夥名稱預查線上申辦規費新臺幣150,臨櫃或郵寄申辦規費新臺幣300元),經核符合規定准予保留後,再備妥申請書件,向所屬申登機關變理公司名稱變更登記事項(規費新臺幣1,000元,線上申辦規費新臺幣700元)。

◎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變更登記所需表單:1、申請書(應於申請書及登記表載明經濟部核准之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編號)。2、股東會議紀錄。3、章程及修正條文對照表。4、變更登記表2份。

◎其他應注意事項:公司業務,依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所定之命令,規定其業務須經政府許可,而許可法令規定其名稱變更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於領得許可文件後,方得申請公司登記(營業項目代碼尾碼為"1"者,屬特許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