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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之召集通知方式為何?應如何送達?

公司法第172條所規定之通知日期,實務上均採「發信主義」,而非「到達主義」,即指將召集之通知書交郵局寄出之日為準,受通知人何時收到,並不影響股東會召集之效力。惟股東會之召集程序是否違法依公司法第189條由法院裁決。如有糾紛,仍應依法訴請法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