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申請建物登記謄本,以權狀主建物面積(不含陽台、花台等附屬建物)正確填載預查申請表,或測量營業場所面積填寫。二、或可利用網路申領地政電子謄本https://ep.land.nat.gov.tw/,抑或至「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網址:https://easymap.land.moi.gov.tw/W10Web/Normal),上傳該網頁查詢的截圖代替建物謄本,截圖部分務必有「地址」(含樓層別)及「建物面積」資訊。
一、請申請建物登記謄本,以權狀主建物面積(不含陽台、花台等附屬建物)正確填載預查申請表,或測量營業場所面積填寫。
二、或可利用網路申領地政電子謄本https://ep.land.nat.gov.tw/,抑或至「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網址:https://easymap.land.moi.gov.tw/W10Web/Normal),上傳該網頁查詢的截圖代替建物謄本,截圖部分務必有「地址」(含樓層別)及「建物面積」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