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文件
1. | 公司合併新設登記申請書 | ||||
2. | 公司章程影本 | 非閉鎖 | |||
閉鎖 | |||||
3. | 發起人會議事錄影本 | ||||
4. | 股東會議事錄影本(檢附各消滅公司資料) | ||||
5. | 董事會議事錄(或董事同意書)影本(含新設及各消滅公司資料) | ||||
6. | 董監事願任同意書影本(政府股東指派之董事、監察人免附,董事長應加填一份董事長願任同意書) | ||||
7. | 合併契約影本 | ||||
8. | 發起人名冊影本(屬公開發行公司者,應送董事、監察人及持有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發起人名冊 | ||||
9. | 發起人資格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
10. | 董監事資格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
11. |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影本及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 | ||||
12. | 會計師資本額查核報告書 | ||||
13. | 設立登記表 2 份 | ||||
14. | 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新設登記書表填寫範例 | ||||
15. | 規費(按其實收資本額每新臺幣四千元一元計算,未增資者或未達新臺幣1,000元者,以1,000元計算,以網路方式申請者,每件減收規費300元)。 | ||||
16. | 其他應注意事項 :
| ||||
17. | 其他文件影本。 ※請參考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書表與範例 / 商業行政書表 / 各類登記範例或至公司雲端登記文件管理平台填寫書表(客服電話: 4121166 ;外縣市 02-4121166) ※申請設立、變更所在地(含分支機構設立、所在地變更)、新增營業項目登記,請先行至營業場所預先查詢系統(https://www.businesslocationinfo.gov.taipei/BLBQS/)申請預審,並隨案檢附預審案件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之查詢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