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文件
1. | 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 |||
2. | 章程影本(未涉及修章者免附) | |||
3. | 股東同意書影本(同一縣市,已附董事同意書者免附;不同縣市須修正公司章程,應檢附股東同意書影本) | |||
4. | 董事同意書(同一縣市,已附股東同意書者免附)影本 | |||
5. |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影本及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 | |||
6. | 變更登記表 2 份 | |||
7. | 有限公司變更登記書表填寫範例 | |||
8. | 規費(新臺幣1,000元,以網路方式申請者,每件減收規費300元) | |||
9. | 其他應注意事項: ●依法應先經主管機關許可者,應檢附許可文件影本,無則免送。 ● 所應檢附之文件、書表為影本或外國文件者,必要時主管機關得要求檢附正本或中譯本。 ● 如委由會計師或律師代理申請者,應加附委託書1份。 ● 如股東係無行為能力人時,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出具同意書;如股東係限制行為能力人時,出具同意書須經法定代理人允許。 ● 變更登記表應使用主管機關所定之格式辦理。 ● 營業項目登記有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請隨案檢附自助選物販賣事業(夾娃娃機)聲明書一紙(請至其他文件下載,網址:https://tcooc-co.gov.taipei/cp.aspx?n=36EB4F6BD3974279),倘有經營自助選物販賣事業,應符合臺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網址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LawSearch/LawArticleContent?lawId=P04C1010-20200821&realID=04-03-1008)。 ● 申請設立、變更所在地(含分支機構設立、所在地變更)、新增營業項目登記,請先行至營業場所預先查詢系統(https://www.businesslocationinfo.gov.taipei/BLBQS/)申請預審,並隨案檢附預審案件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之查詢結果。 | |||